广州发改委发布《广州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措施),旨在破解制约产业发展的重点突出问题和关键瓶颈问题,做大做强生物医药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
近年来,广州通过出台落实多个生物医药产业扶持政策,培育了一批“创新强、潜力大、后劲足”的生物医药企业。目前全市生物医药企业6500多家,其中高新技术企业1100多家,上市企业近50家,市值居全国第四。
但目前产业发展仍存在不少问题,如创新药械研发投入资金不足、产业集聚化程度不高、医疗科技成果转化率低、早期项目缺少资本青睐导致进展难、中医药等特色产业发展有待提速,等等。
《措施》通过强化市级统筹、市区联动,围绕产业创新发展、集聚发展、生态化发展、国际化发展四大方向,为产业提供全链条、全方位、深层次的支持,给出“真金白银”,力度空前。
10月16日,广州市科技局发布广州市第二批隐形冠军系列企业名单,入选企业有102家。
其中,生物医药相关企业有6家,分别为云舟生物科技(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莱瑞迪医疗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达元绿洲食品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嘉检医学检测有限公司、广州邦德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喜鹊医药有限公司。
“隐形冠军”企业是指在细分市场占据绝对领先地位但不被公众所知晓的中小企业,创新能力优、行业地位高、盈利水平好,对于培育城市经济新动能,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广州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四大“关键词”
创新、集聚、生态化和国际化
《措施》释放了哪些重磅信号?又有哪些具有先行先试、有重大突破意义的条文,又将对广州生物医药产业带来怎样的利好?记者梳理发现,《措施》除总则外,分为加快推动产业创新发展、加快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加快推动产业生态化发展、加快推动产业国际化发展四个章节共30条措施。据介绍,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关键就是创新与集聚发展,而不断发展壮大的前提是完善的生态,未来发展方向是国际化。因此,创新、集聚、生态化和国际化也成为《措施》的四个关键词,政策正是针对这四大方面进行全链条、全方位、深层次地产业支持。《措施》在支持创新方面可谓力度相当大,尤其是要支持重大创新、颠覆性创新,此外,从研发到产业化,《措施》还实现了对生物医药产业的“全链条”支持。顶级项目
一事一议 量身定制
根据《措施》,广州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大师、战略科学家领衔的具备颠覆性技术创新突破、应用前景明确广阔的生物医药顶尖项目,按“一事一议”原则进行量身定制支持:在项目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阶段,市、区按照1:1比例给予人才奖励、研发和产业化奖励、投资入股、贴息贷款等全链条支持,最高支持额度50亿元,支持期限最长5年。
对项目用地、规划、审评审批,以及企业产品进出口等开设专门服务通道。
对国家重大战略科技力量的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建设支持最高1亿元。
新药研发
经费资助 创新项目
在备受关注的创新药研发方面,新启动临床I、II、III期研究的新药项目,经评审,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500万元和1000万元经费资助。委托广州地区临床试验机构开展临床试验的项目,支持额度再增加30%(开展临床II、III期,广州地区临床试验机构需为组长单位)。单个企业每年累计获得临床试验资助最高不超过1亿元。
支持创新医疗器械研发方面,对自主研发取得第三类、第二类高端医疗器械产品首次注册证书并在本市转化的,分类别给予一次性奖励,经评审,单个品种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80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单个企业每年累计获得的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除了研发外,针对创新药和医疗产业器械的产业化落地,《措施》也提出在本市实现产业化的项目,按项目总投资的10%给予后补助支持,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政策新突破
引导基金“投早投小投创新”
除了真金白银的奖励,《措施》通过先行先试,取得了不少政策突破。如提出分批次开展实验室自建检测方法(LDT)体外诊断试剂试点。也就是说,对国内尚无同品种产品上市,且有重大临床需求、技术成熟、全程风险可控的体外诊断试剂,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联合LDT领域重点企业可开展试点实施。此外,《措施》还提出推进建立生物医药研发用药品进口“白名单”,建立广州重大创新药械产品目录并建立目录产品的采购奖励制度,督促医疗机构做到“应配尽配”。推动建设区域聚集性的实验大动物繁育基地和种质资源库。
值得一提的是,《措施》鼓励支持政府引导基金在生物医药领域“投早投小投创新”。这一鼓励,出招也非常实在,如提出建立容错机制,对被投的早期项目实施“整体动态盈亏平衡”的长周期考核机制,不以单个投资项目论成败。
要构建可持续发展的产业生态,《措施》还提出推进研究型医院发展,对通过国家GLP认证的生物医药企业和机构给予最高400万元奖励,支持合同研发生产服务机构发展,最高奖励不超过3000万元等。此外,支持行业协会、联盟等组织发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每年分别安排不超过100万元专项经费。
下一步布局
“一核两极”高端生物医药产业空间
广州国际生物岛作为全国唯一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复建设、命名为“国际生物岛”的专业性园区,如今已聚集了广州实验室、人类谱系国家大科学装置等一系列重大创新平台,成为推动广州生物产业创新发展的策源地。国际生物岛如何进一步提升能级,成为新的挑战。引导布局
研究拓展物理空间
《措施》明确,构筑“一核两极”高端生物医药产业空间布局。积极争取国家创新资源导入,引导重大创新项目布局,推动国际化的企业总部和创新中心向广州生物岛集聚,适时研究拓展本岛物理承载空间,率先将广州生物岛打造成为生物医药科技创新策源地和产业发展核心高地。
以南沙科学城、中新知识城和航空枢纽为南北两极,分别打造高端医疗健康产业增长极和高端生物医药制造增长极,与国际生物岛错位、协同发展。
推动集聚
一岛多园 政策支持
打造“一岛多园”政策先行先试集聚区。以“国际生物岛”为园区品牌,在全市各区范围内选取若干兼具医疗资源、人才资源、产业资源、创新资源等要素聚集、特色明显的重点生物医药产业园区,统一纳入“国际生物岛”园区品牌范畴,形成国际生物岛“一岛多园”格局,全面提升“国际生物岛”园区品牌全球影响力。
为此,《措施》也提出了一系列支撑措施,如支持在国际生物岛设立创新投资基金,建设创新投资活动中心,组建创新投资基金联盟。允许企业按照政府确定的相关原则,对入驻企业进行自主审批和管理服务,不以“租金”多少为考核指标。
广州知识城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抢抓全球生物医药创新发展和产业变革重大机遇,服务国家实验室建设发展,创建国家生物医药政策创新试验区,建设全球顶尖研发及创新中心,打造世界级创新型生物医药产业集群,特制定本政策。第一条 本政策适用于注册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有健全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符合本区信用管理有关规定的生物医药企业或机构。
第二条【聚焦重大项目】对全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具有全局带动和重大引领作用的产业项目建设,按照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30%给予支持,单个项目最高5亿元。以上项目方组织开展员工培训的,按照实际发生培训费用的5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300万元。(责任单位:区投资促进局)
大力引进全球生命科学领域研发强、成长好、产出高、带动大的标杆项目,对世界500强、全球制药及医疗器械行业50强、经认定的细分行业龙头企业、行业独角兽等创新能力突出的企业在区内设立的独立法人总部、研发中心,或新入驻的国际知名实验室,给予最高1500万元扶持。(责任单位:区投资促进局、区科技局)
对新增5000平方米以上租用场地且新增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对新增部分的场地,最高按实际租金的5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3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1000万元。(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第三条【加速创新突破】对在本区取得国家药监局药物临床批件且进行产业化的创新药或改良型新药,在国内临床试验研发费用投入1000万元以上的,根据其研发进度,分阶段最高按实际投入临床研发费用的40%给予资助:完成Ⅰ、Ⅱ、Ⅲ期临床试验的,经认定分别给予最高1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扶持,单个企业每年最高1亿元。对获得新药证书或注册批件的,每个最高补贴1000万元。(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对符合国家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的临床试验机构,每新增1个GCP专业学科,给予50万元补贴,单个机构每年最高300万元;每年按核定的对外服务累计金额给予最高10%补贴,单个机构每年最高500万元。(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第四条【推动模式引领】加快培育引进龙头型合同研发服务机构(CRO),对在本区租用自用办公用房的,按照实际租金的9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100万元;对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以上且年度营业收入2亿元以上的,按照建设期研发投入经费的2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5000万元。对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合同研发服务机构(CRO),向非关联且无投资关系的生物医药企业或机构提供服务的,最高按照实际提供服务金额的5%给予资助,单个机构每年最高1000万元。(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对药品或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持有人,通过委托生产其所持有产品的,经认定,按该品种实际交易合同金额的5%给予资助,最高50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最高1000万元。鼓励CDMO/CMO龙头企业积极承担药品生产,对承接药品生产的,按实际投入费用的20%予以资助,每个品种最高150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最高3000万元。(责任单位:区投资促进局)
第五条【营造特质环境】设立新药申报服务平台,成立申报审批服务专班,为生物医药企业或机构的药品及医疗器械注册申报提供一站式全流程专业化服务。(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市场监管局)
在区内开展生物医药粤港澳协同研发创新试点,探索粤港澳生物制品、生物材料、实验动物通关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科研机构实施医疗数据和血液等生物样品跨境使用。(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支持建设南方生物医药技术交易中心等服务平台,促进生物技术交易和转移孵化,实现技术与资本对接以及产业资源聚集。(责任单位:生物岛管委会)
第六条【强化金融支撑】发挥科技创新创业投资母基金引导作用,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方式,形成总规模100亿元的资金,重点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责任单位:区金融局)
对新引进符合条件的生物医药领域知名PE、VC机构给予最高2000万元扶持。以上机构投资本区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创新企业2年以上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扶持,单个机构每年最高500万元。(责任单位:区金融局)
第七条【汇聚天下英才】大力支持重大科技创新平台人才制度创新,鼓励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构建战略人才引领、高端人才支撑、技术人才做实的生物医药梯队人才体系,在区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遴选名额上给予重点倾斜,最高上浮50%。(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区科技局)
对广州实验室等重大创新平台、重点生物医药企业或机构引进的优秀青年人才,经认定,对其在本区购买的广州市首套住房给予50万元一次性补贴。(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第八条【打造顶尖研发】坚持以服务全球顶尖实验室、建设国际生物安全示范区为目标,支持区内科研机构和企业与广州实验室等重大创新平台开展联合科研攻关,对纳入广州实验室等重大创新平台体系并承担国家、省、市科技部门立项资助的重大或重点专项科研任务的企业或机构,分别给予最高1000万元、600万元、200万元资金配套。(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支持生物岛内企业、机构与广州市内高校、医院、科研院所等开展产学研医用深度合作,对使用合作单位实验室和大型设备仪器的岛内企业或机构,按实际发生试验检测费用的3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或机构每年最高30万元。(责任单位:生物岛管委会)
第九条【创建集群品牌】支持创新成果在知识城产业化,对在知识城产业化的创新药、改良型新药及II、III类医疗器械,给予产业用地供应,或提供具有独立产权的工业厂房。(责任单位:区投资促进局、区科技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知识城合作事务办)完善园区功能配套,支持产业项目提高土地利用率。(责任单位: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知识城合作事务办)
第十条 符合本政策规定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本区其他扶持政策规定(含上级部门要求区里配套或负担资金的政策规定)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获得扶持的涉税支出由企业或个人承担。区内企业新设分支机构、变更名称、分拆业务等不属于本政策扶持范畴。享受本政策扶持的对象,须签订相关承诺书,若扶持对象违反承诺的,应将所获扶持金予以退回。